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请注意这条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公民的法律制度,不仅仅只是特定针对军人警察。也就是说当强拆老大掏出枪来的那一刻已经威胁到冷锋和战友以及周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这时就算他不是一名军人,他也有权制止对方的加害行为。那么冷锋在此事上是否完全没有任何责任呢?有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您面对劫匪持刀抢劫,您作为一名武林高手将其制服这叫正当防卫;如果您在制服他之后追着他打这叫防卫过当。从电影的情节来看:冷锋已经制服了这名强拆老大,并且警察也已赶到现场,这时他踹出的这一脚应该算是防卫过当,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故意杀人。
最后总结一下:冷锋作为一名军人负有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在对方先掏枪的情况下出手属于正当防卫,只是在其已制服对方并且警察也已赶到现场的情况下仍将对方踹伤(也有可能是踹死)构成防卫过当,但不属于故意杀人。从道德层面而言:他是在惩恶扬善,老百姓会为他拍手称快;当然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人民军队也有自己的纪律,冷锋的行为情有可原,法无可恕,所以他脱下军装去服刑。如果这样会被判死刑,今后谁还敢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返回搜狐,查看更多